医院工作程序乱验血单张冠李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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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4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桂筠)因为医院的疏忽,给患者的化验单竟然是别人的。日前,东至县消费者余先生气愤地向消协投诉当地这家不负责任的医院。 近日,余先生带孩子到医院看病,验血一小时后,余先生取回化验单拿给医生,医生看了后称孩子没病,一切正常。走出医院后,余先生又查看了化验单,竟然发现化验单上的姓名不是自己孩子的姓名,而是别人的。余先生马上找到医院,经核实,确定是医院疏忽
省消协法律顾问杜怀苏律师认为,医院的行为造成了对消费者(患者)知情权的损害。根据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有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即患者)病情、医疗措施、风险,但该医院的医务人员误导了消费者走向歧路。《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告知或错误告知病情,从而产生危害结果的都需要承担行政、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