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费缴纳容易退还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4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汪漪)交了两学年的借读费14000元,孩子刚读完一学年就被学校劝退。“我认为,学校该退还一学年的借读费7000元,可学校只能退4000元,这是为什么?”学生家长何女士一直想不通,于是她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 何女士是肥东人,为让孩子能考上理想的大学,2005年秋季开学时,她决定让孩子到肥东县第一中学借读,交了高二、高三两学年的借读费共14000元。“孩子一上课就打瞌睡
“扣掉应扣的部分,学校退给家长的只能是4000元。”肥东一中分管领导罗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肥东县第一中学是省示范高中,今年9月份以前,其核定借读费为每学期3500元,两学年为14000元。 罗书记告诉记者,学校收取的借读费等费用,必须上缴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经过政府10%%的调控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抽取,最后能退还的只能是50%%左右。何女士的孩子是一次性缴纳两学年费用,所以也是一次性上缴政府非税收入专户,现在能退的只能是3500元,后来考虑到何女士夫妇是下岗职工,家庭经济较困难,学校为其退了4000元。 肥东县教育局财务审计科的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教育费用管理非常严格,学校收取的借读费等相关费用必须上缴到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由政府部门调控。遇到学生退学等情况,该退还多少,现在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肥东一中的罗书记告诉记者,因为没有退还数额的相关规定,也有家长反复交涉,学校也期待有规定可依据。同时学校可以再同何女士具体协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