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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藏五年栽在盗窃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1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了少给500元嫖资将卖淫女及其女儿杀死。5年后,该罪犯以为风头已过,竟出来盗窃,后被抓。昨天,南京中院对两起案件中的杀人犯汪冲、徐春荣执行了死刑。

  为500元杀卖淫女母女

  2000年3月底4月初的一天下午,汪冲在鸡鸣寺搭识卖淫女董某,谈好价格是300元。
晚上7时许,汪冲与卖淫女一起到卖淫女的住处,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早晨6时许,汪冲给董某500元钱,董某要1000元,双方争执起来,汪冲便用拳头打董某。董某一边喊叫一边向他身上乱抓,抓破了他的脸。汪冲跑到厨房组合刀具架上拿了好几把尖刀,本来想吓唬董某,没想到董某喊得更凶。汪冲在大房间里捅董某好几刀。后来董某往外跑,又被从背后捅了好几刀。这时隔壁的小女孩(董某女儿)出来,和董某一起打他,董某喊要报警,汪冲追过去把电话线拽断了,用烟灰缸向女孩头上砸。后在客厅用刀砍小女孩,结果导致母女双双死亡。2005年11月8日,汪冲和同伙在一大酒店游泳池更衣室打开更衣橱的门,窃得黑色包一只。晚上7时左右,他们又到另一酒店桑拿部更衣室,用同样方法偷走一个黑色小挎包。因被害人报警,两人被警方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汪冲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赔偿董某家人516598元。

  认错女友遭骂起歹念

  2001年6月25日夜里12时许,31岁的徐春荣酒后到西厂门南化东方公司,准备去找在电修车间上班的前女友。在一个三岔路口处,看到一女子迎面走来,感觉像女友,就喊:“红”,那女子没理他。徐春荣继续喊,那女子说认错人了,还骂他神经病,为此二人吵了起来。徐春荣推了她一下,她打了徐春荣一耳光。徐春荣就从后面用手勒住她脖子,拽到附近墙边,用手掐她脖子。然后一手掐脖子,一手扒下她的裤子和鞋子,把她上衣掀到乳房上面,对她进行猥亵。这时,女子咬到徐春荣右手,徐春荣非常生气,就把她右边乳头咬下吐在一边,又用手抠摸她下身。女子仍咬住徐春荣右手食指不放。徐春荣挣脱后,从旁边搬了一个块状的东西向女子的头部砸下去,之后直接回家了。结果导致该女子死亡。

  徐春荣交代,他发现那女子不是前女友后,想到她与自己相处了7年,却断绝了关系,心里不是滋味。加上那女子又骂他、打他,他很生气,他恨女人,就扒她衣服、裤子。

  2006年2月9日,徐春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最后法院判处徐春荣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庭256858.5元。

  作者:高纯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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