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电子产品二手市场交易行业标准“服役”逾10年旧家电禁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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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19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樊丽萍)记者日前从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获悉,明年3月,上海有望出台规范旧家电等电子产品在二手市场交易的行业标准。按照这项规定,包括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脑、手机等所有在本市二手市场交易的电子产品,须统一粘贴经由旧货质量认证的标识,标明使用年限,且使用期超过10年的电子产品将在二手市场上禁售。 “希望通过这一次努力,彻底把逾期‘服役’的电子产品赶出二手市场。”上海电
据悉,今年3月国家商务部已审定并正式实施《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明确规定旧家电出售前必须经由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须强制报废。但由于国家出台的两项行业标准没有明确对旧货进行质量认证的部门,直接导致行业标准难以在业内运作的尴尬。因此,本市目前正在制定的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既定的行业标准的细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