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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今日大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

  本报讯 福州市公安局昨日消息,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将今日定为统一行动日,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开展酒后、醉酒驾车的专项整治。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机动车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
的交通情况,要在0.75秒内做出判断。我国每年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其中死亡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仅今年1至10月份,福州全市查处酒后驾车行为23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0.7%,因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46起,造成18人死亡,46人受伤。

  据介绍,在统一行动日,将严格按照公安部的有关标准(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查纠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对醉酒后驾驶或受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交巡警会及时将受测人带至医院检测血液,并通知其家属或单位。对查获的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的行为,处罚如下:

  1.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记6分,并暂扣驾驶证30天;

  2.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元,记6分,并暂扣驾驶证90天;

  3.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90天和15日以下拘留;

  4.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180天和15日以下拘留;

  5.对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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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省道今日查“三超车”

  从今日上午8:30开始至明日上午8:30止,福州市交巡警部门将以国道、省道为重点,开展整治机动车(含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超长、超宽、超高装载上路行驶的24小时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交巡警部门表示,整治中对超长、超宽、超高载货车辆处罚放行后,沿线严禁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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