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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背课文就“捐”10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11 海峡都市报

  N林小明/黄继业

  本报讯 “不会背诵课文就要‘捐款’10元,违反班规也要罚。”近日一女网友在海都资讯网“海都社区”上留言称,晋江新侨中学初一年一班的部分学生,宁愿用饭钱交罚款饿肚子,也不敢向家长要钱。

  昨日下午,该班班主任赖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罚款一事。但她强调,这只是一种教育手段,且是以“捐款”的形式用作班费。当日,校方表示,该班的做法不妥,马上责令停止“捐款”。晋江市教育局中教科魏科长表示,这种做法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将作调查。

  【学生】

  交了捐款但未记账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新侨中学,正逢学校考试。等初一年考试完毕,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个班级的学生关于罚款的事情,他们称所在班级并无此事。而初一年一班的几个学生则说他们班存在这种情况,但马上要考下一科,无法告知详情。

  记者随即找到该班的班主任赖老师,她承认罚款一事。但一再向记者表示,那只是教育手段而已,更多成分是吓吓学生,督促他们遵守班级纪律,认真读书,且“捐款”由班级生活委员代理,充当班费,老师并未经手。

  赖老师说,这学期初,教语文的林老师就在班上布置背诵任务,但几个月过去了,仍有10多个学生无法背诵。连续三四个晚上,林老师将这些学生留校背诵到晚上6点多,但这几个人仍无法通过。无奈之下,林老师便跟学生商讨对策。

  林老师跟记者说,学生自愿写下保证书,保证第二天还不会背诵的话,就自愿“捐款”10元作为班费。此事该班生活委员小王证实确实有人交了“捐款”,但并未记账。

  而对于不遵守班规的罚款,赖老师说,开学初,为了整顿班级秩序,让学生真正学有所成,在一次班会上,集体通过一项“班级公约”,如果一星期内,违反纪律三次或以上,就要罚抄“班级公约”或者自愿“捐款”3元以上作为班费。“如果学生违反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班干部就将其名字登记下来作为处罚依据。”赖老师说。

  该班生活委员小王说,班上已有三四个学生各3~4次发生违反纪律交了“捐款”,但同样未作登记。同时小王表示,这些“捐款”老师并未经手。

  【老师】

  本想拿来作班费

  “我的初衷是教育好学生。”赖告诉记者,教育并非只是学校的事情,家长同样有责任。最开始她是想将这些“捐款”作为班费,但后来班级每周定期自愿去捡饮料瓶并拿去卖掉,班费充足了,她就想退还给学生。

  她还说,学生交纳“捐款”时,是要求学生告知父母的,以便让学生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但就目前情况看,多数学生并未告诉父母,才出现这样的误解。

  “前几个星期,我就想将这些钱退还给学生。”赖说,但怕学生乱花钱,后来决定等到下次开家长会时,亲自将钱退还给学生家长,让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能够引起家长重视,共同教育好学生。

  【学校】

  做法不妥马上停止

  新侨中学张校长在获知此情况后,马上将班主任赖老师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并教育了赖老师。张校长说,学校无权随便收取学生的钱,这个主要是老师在教育理念上的一些错误认识。张校长说,老师和学生可能沟通不够充分,有的老师的做法也比较偏激,但不管如何,“捐款”一事肯定是错误的,校方马上责令停止此种错误做法。赖老师也表示,将在今天考试完毕通知学生自愿领回所有“捐款”。

  晋江市教育局中教科魏科长得知此情况后,表示今天就和学校联系调查此事。魏说,老师的这种行为属于变相体罚,是错误行为。如果调查属实的话,将要求学校对此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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