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300多家单位因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被处罚“随时复查”遏制“习惯性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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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19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昨悉,因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今年已有300多家商场、超市、酒吧等单位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罚款数额近100万元。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习惯性违法”案件,已占消防安全行政处罚案件的三成以上。 今年初,消防部门在泓历皇朝酒店检查时发现消防隐患,向酒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有两部疏散楼梯的直通
据了解,三阳百盛、市图书中心、市一百等今年以来均因“习惯性违法”而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据消防部门介绍,商场、超市为扩大经营面积和货物存储空间,常常在疏散通道口摆设商品柜架,或将消防疏散通道当成商品存储场所;因为人员聚集,商场超市出于管理需要,常常将安全出口上锁封闭。如大润发超市在一、二楼卖场部分疏散通道内堆放货物,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习惯性违法”现象的大量存在,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堵塞的消防通道、上锁的安全出口将阻塞人员的逃生之路。 针对消防安全“习惯性违法”现象多发的实际,消防部门已统一确定了整改通知书格式,改“限期复查”为“随时复查”。 通过随时检查、加大检查频次的办法,遏制“习惯性违法”现象的发生。(景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