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从就业、社保、分配方面完善社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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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2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杭州11月9日电(记者胡作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日前表示,浙江省将从就业再就业、社保、收入分配三个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消除城乡不和谐因素。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目前浙江已基本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有30个县(市)取消了农民工就业的收费和户籍限制等“门槛”。前不久这个省正式要求全面推
二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近年来浙江进入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这个省正在部署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盈利组织都必须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通过2年至3年的努力,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浙江已基本建立“市场调节、政府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企业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年均增长达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