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八部门将联手惩处清欠不力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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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23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江国成)中国证监会等国务院八个部门将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行政和司法手段,争取在今年年底前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证监会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定期曝光占款单位及有
通知要求中国证监会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全面立案稽查,查清占用原因、占用责任人及未完成清欠任务的责任人,并根据占用行为性质、占用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对上市公司存在配合、掩盖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要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