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宪代理南昌市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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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11月8日下午,刚刚结束的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胡宪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时,通过了关于接受李豆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胡宪简历
男,汉族,江西高安人,1954年6月生,江西大学哲学学士。 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鹰潭市委副书记、市长。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