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催生洋腐败 外企:不行贿根本拿不到订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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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扑朔迷离: 两跨国公司卷入张恩照案? 据披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于中国建设银行前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的判决书中,美国计算机企业IBM的名字也赫然在列。据称,IBM曾向对张恩照行贿的
腐败案件: 逾六成与外商、国贸有关 然而,这并非是个案,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调查结果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在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2003年12月,云南省前外经贸厅党组书记彭木裕,因其妻收受了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4年4月,美国朗讯公司突然宣布解雇中国区的4名高管人员,理由是他们在企业运营中存在内部管理控制不力,可能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 2005年5月,美国加州的医疗诊断设备企业DPC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德普,由于贿赂国有医院医生162.3万美元的现金,而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404万美元。 从“沃尔玛礼品”、“朗讯风波”,到“德普回扣门”,再到如今的“张恩照”事件,几乎每年都有曾经光辉的人物倒在跨国企业的“糖衣炮弹”下面。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行贿行为,似乎已司空见惯。 在华外企: 行贿手段是相当的熟练 据悉,一些在华外企不仅行使商业贿赂,而且各种手段运用熟练,如:请客户到国外考察,其安排则以消费为主,如看风景、乘游艇、逛赌城;帮助客户的子女在国外上学就业;出巨资资助客户接受教育等。其手段之隐蔽,花样之繁多,让人所料未及。 美国可以制定《反海外腐败法》,约束他们在海外投资的企业,而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还不够,这为行贿遗留了空间。美国某跨国公司工程部业务主管曾说,按照母公司要求,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只有法律允许做的才去做。但是如果是这样,许多事情根本做不成。朗讯中国公司及天津德普公司贿赂案被曝光后,当事人的表达更直接:在中国,你不贿赂就根本拿不到订单。 对此,有关人士说,当外企用无奈、被迫来为自己寻找借口时,我们其实也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商业环境,反思一下某些部门和利益群体的所作所为。当外企将行贿用到得心应手时,也许是有关部门行动的时候了。 经济专家: 国内企业受到的伤害最大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曾说,“在这种扭曲的情况下,外资企业渐渐也学会了‘关系哲学’,选择‘入乡随俗’几乎已成为业内的‘行规’,因为这样更容易获得利益”。有专家认为,跨国公司行贿,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中国的市场秩序,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国内企业。 ·《北京商报》、《第一财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