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下岗厂长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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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2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沈阳市某电梯制造厂原厂长刘学新下岗后,因所谓的“失意、没钱”,7个月内接连杀死7名陪舞女并分尸抛尸。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学新犯抢劫罪,后果严重,判处死刑。 今年56岁的刘学新家住沈阳市于洪区,曾任沈阳市某电梯制造厂厂长,于1999年下岗。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去年3月22日,刘学新在沈阳市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见到张某佩
第二天10时,刘学新将张某带到家中。趁张某在卫生间洗澡时,用铁锤、尖刀将张某杀死,并抢走张某手机、金首饰等物品。 此后,刘学新采用同样手段,至去年10月31日,共杀死7名陪舞女,并将这些人抛尸到立交桥下、高速路旁边的电井里等地方。受害者的年龄从31岁到51岁不等。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