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少年强奸老板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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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2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喆 通讯员李佳)17岁少年李豫看淫秽光盘后起邪念,在5个月内多次强奸老板家的两名幼女。近日,朝阳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豫提起公诉。 李豫在朝阳区一家私人汽车配件店打工,和老板一家吃住在店里。老板家有淫秽光盘,李豫经常趁老板不在时偷看,并起了邪念。今年2月的一天,老板家的大人都不在,李豫告诉老板3岁的女儿小红,说要给她买糖吃,还要陪小红玩游戏。随后,李豫将小红强奸,
今年7月,小玲第三次被李豫强奸后,她母亲有所警觉。在母亲的追问下,小玲将自己与李豫“玩游戏”的经过告诉了母亲,并说李豫还跟妹妹小红“玩”过好几次。小玲的母亲立即报警。警方随即将李豫抓获。 (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陈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