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以上国外优惠贷款须用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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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43 黑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电9日公布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明确,中国借用国外优惠贷款,用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比重要提高到80%以上。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保持借用国外优惠贷款的一定规模,兼顾使用国外贷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重吸收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发挥贷款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贷款使用的质量和效益。近年来中国借用国外贷款平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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