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严格限定普通住宅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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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43 黑龙江日报 | |||||||||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对“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要在去年颁布的“国八条”中有关普通住房标准范围内从严掌握。国税总局的这一通知被业界解读为宏观调控“新政策”。一位房产中介8日告诉记者,如果“普通住宅标准”界限下调,意味着一些原来可享受税收优惠的一手房和二手房都将面临税收增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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