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WHO所提供禽流感毒株知识产权曾被侵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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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48 中国网 | |||||||||
今天上午,国新办就《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刊登的《中国出现H5N1禽流感变异病毒并出现流行》一文事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首席兽医官、农业部兽医局局长贾幼陵向记者透露:中国一直按照规定向世卫组织提供禽流感病毒毒株,但是,在2004年第一次提供毒株以后出现了一个插曲。 贾幼陵介绍说,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要求,发生的每一起疫情都向OIE、世界卫
“2005年底,我们跟WHO经过反复的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就是说我们要及时地对国际公布我们的基因序列,由WHO从基因序列中挑选可能对人的防控有作用的毒株,提供一个名单,由我们提供毒株。第二,由WHO向中国提供合作的实验室,由中国方面选定一个实验室来进行合作,由双方的科研单位直接进行毒株的交换。”贾幼陵说。 200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国新办就《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刊登的《中国出现H5N1禽流感变异病毒并出现流行》一文事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首席兽医官、农业部兽医局局长贾幼陵,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主任陈化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研究所国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跃龙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杨玲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