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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案主谋张显光 四罪并罚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2:03 法制晚报

  法庭一审所有罪名成立

  劫案主谋张显光 四罪并罚判死刑

  新华社沈阳11月9日电(记者 范春生)流窜沈阳制造两起运钞车被劫案、共抢走300余万元巨款的主谋张显光被以涉嫌爆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9
日,沈阳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张显光所犯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死刑。

  法院认为,张显光两次抢劫运钞车,多次持枪、持械抢劫公民财物,致7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四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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