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案主谋张显光 四罪并罚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2:03 法制晚报 | |||||||||
法庭一审所有罪名成立 劫案主谋张显光 四罪并罚判死刑 新华社沈阳11月9日电(记者 范春生)流窜沈阳制造两起运钞车被劫案、共抢走300余万元巨款的主谋张显光被以涉嫌爆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9
法院认为,张显光两次抢劫运钞车,多次持枪、持械抢劫公民财物,致7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四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死刑。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