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七名陪舞女 下岗厂长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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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2:04 法制晚报 | |||||||||
连杀七名陪舞女 下岗厂长获死刑 新华社沈阳11月9日电(记者 范春生)沈阳市某电梯制造厂原厂长刘学新下岗后,因所谓的“失意、没钱”,自去年3月起的7个月内,接连杀死7名陪舞女并分尸抛尸。 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学新犯抢劫罪,后果严重,判处死刑。
今年56岁的刘学新家住沈阳市于洪区,曾任沈阳市某电梯制造厂厂长,于1999年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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