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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信息 网上可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2:07 法制晚报

  2008年年底前 全国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医疗机构信息 网上可查

  本报讯(记者 姚奕)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08年年底前,全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毛群安说,要将医院的收费信息向患者公开,为门诊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并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同时,要向内部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等。

  毛群安说,目前在卫生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全国职业医生的注册信息,未来还可以查询到所有的职业护士的信息及医疗机构的信息。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该在门诊、病房以及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对外公开;通过院内局域网、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开;通过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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