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工期者被令撤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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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2: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日前对我市“十一五”大建设首批年内完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严格整顿。因整改不力、延误工期,肥西路A标段原施工单位、广厦集团湖北六建公司被予以撤换。 肥西路A标段北起黄山路,南至望江路,全长1213米。其早日贯通可为金寨路高架工程建设起到重要的交通分流作用。从今年8月下旬,该标段开始建设,按要求今年年底实现
目前,该标段仅完成157米污水管及部分垃圾外运工作,工程进展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年底通车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此,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果断做出决定,要求广厦集团湖北六建公司撤场,同时紧急调配曾参与芜湖路、南二环路、美菱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徽建川公司进场。 另外,肥东路、定远路建设工程也因管理不力被责令撤换项目经理。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管力度。 (藕海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