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五项强措施”加强妇女儿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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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3: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1月10日消息(记者陈程) “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在11月9日召开的四川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四川省省长要求全省落实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 据了解,这些五项旨在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力度,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措施,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和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是要积极为妇女儿童工作多办实事,加强妇女儿童服务阵地和设施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工作,重视解决妇女儿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的疾苦。 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好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促进城市就业,促进农村粮食稳定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保证实施“两纲”的工作经费,特别是要保障实现重点、难点指标的经费投入,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五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党委领导下,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政府职能,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