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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浏览器劫持 恶意软件“八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3:4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11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了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称具有其中任意一项特征的软件就应该判定为恶意软件。

  据《北京晚报》报道,此前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由于“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强烈的谩骂色彩,“恶意软件”的提法更加准确。中国互联网协会称,恶意软件的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常上网,因此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
草了“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

  从现在开始至11月20日,网民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发送到反馈邮箱(f21@isc.org.cn)。

  恶意软件八大特征

  ■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的行为。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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