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展馆10余年的飞机被判挪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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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4:0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石岩)农展馆起诉要求移走在其院内停放了10余年的飞机,此案终于有了说法。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飞机的产权人赵先生、秦先生于九十天内将那架庞大的伊尔18型客机移出,将场地交还农展馆使用。 因为这架伊尔18型客机在农展馆院内免费停放、占地多年,今年3月,全国农业展览馆将飞机的产权人赵先生和秦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移机。
农展馆称,飞机停放期间,他们从未与二人签署任何有关场地租赁协议或飞机保管协议,亦未收取二人任何相关费用。据飞机产权人之一赵先生讲,当初飞机进入农展馆,是准备用来与农展馆进行商业合作的,但却因一些原因没有开展起来。秦先生现在下落不明,他虽同意将飞机移出,但因费用巨大,不具备将其移出的条件,因此无法同意农展馆的要求。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农展馆作为事业法人单位对馆内场地具有管理、保护和正当利用的权利,因此其同意停放飞机及多年后要求腾退场地均属正当权利,对此赵某二人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因此对于赵某所称移出飞机费用过高,不具腾退条件的说法,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朝阳法院作出九十天内移出飞机的判决。 开庭时赵某的代理人曾表示,飞机落户农展馆时,运输和组装等人工费用就花了40余万元,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目前这架飞机又将搬离,不知还会再花多少时间和费用。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