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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只为150元房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4:08 北京晚报

  

抢劫杀人只为150元房租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八宝山命案”在市一中院宣判,凶犯黄显龙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庭后记者采访案件当事人时得知的内情令人唏嘘不已,这起一案夺两命的惨剧,竟是因为150元的房租而引发。

  黄显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完全不能控制住情绪,眼泪顺着脸庞不停流下。他是独生子,家境贫寒,高中毕业后就来北京打工。来北京前,他父母借了四百多元给他作路费,他花200多元买了张火车票,到北京后,他应聘到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每月工资800元。但是,刚刚上班,公司就让他自己买工作服,一下又花了200元,兜里分文不剩。没钱也不能睡大街啊,黄显龙在石景山区租了一间平房,房租要150元,这点钱让他感到走投无路了。

  “房租才150元,为什么不找家里人或朋友先借点,而要去抢劫呢?”记者不解地问道。黄显龙哭着说:“我一个人刚到北京,没地方借钱。父母都在家里打工受苦,我实在不忍心再给他们增加负担,我想赚钱孝敬他们。从被抓到今天,我一直都没见到过父母,我就想在被执行死刑前再看他们一眼,我想他们。”黄显龙说,他去抢钱时并没想要杀人,拿着刀只是想吓唬吓唬,没想到随手一挥,就伤了被害人的动脉,他觉得判决有点重,不应该判死刑。

  但不知黄显龙有没有想到,他抢劫杀人的行为给被害人一家带来了难以想像的痛苦。被害人刘某刚上高三,在全年级排名前两名,学习成绩非常好。刘某的母亲强忍着悲痛说,她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儿子大专毕业后参加工作了,刘某是她闺女,刘某学习成绩好,本来今年想考大学学财会的,没想到却惨遭杀害。

  案情回放:黄显龙于2006年5月7日17时许,携带尖刀至八宝山南侧公共汽车站,遇正在此处等车的刘某。黄显龙遂上前用右手抢夺刘某的手提包,左手持尖刀刺扎刘某颈部一刀,导致刘某失血性休克死亡。黄显龙作案后抢得刘某手提包一个,内有100余元、手机一部。常鸣摄影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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