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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诉讼费可降至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中院为选择“调解”的当事人提供优惠措施,使选择庭前调解的案件大增

  本报东莞讯记者郑思琪、谢孝国,通讯员陈晓艳报道:至少需花费3万元的诉讼费用,降至1000元;至少需耗时半年的诉讼时间,减至15天!这是所有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在立案阶段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当事人,都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措施。昨日,记者从东莞中院的相关领导处获悉,自今年8月这项制度正式实施以来,选择庭前调解的案件已达35宗
,而之前的7个月则仅有33宗。

  据东莞中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院目前受理的调解案件主要集中在商事案件上。而根据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除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之外,中院受理的商事案件都要求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上。这就意味着,涉讼的一方为了维权可能要先付出最低3万元的诉讼成本。而在中院立案庭最近受理的一宗调解案件中,诉讼的标的额更是高达9000多万元,其诉讼费按照正常程序收取,则需要近100万元。

  在东莞中堂经营一家贸易公司的李老板接到律师通知,他被起诉音像制品侵权的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法院决定于11月8日上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天上午9时,中院立案庭的王副庭长主持了这一次调解。原告要求李老板赔偿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李老板从开始的“拒不支付”到后来“5000元”、“8000元”地让步,双方最后同意将赔偿金额确定为1万余元,并且商定由原告某唱片公司承担诉讼费用。中午12时,这场历时三个小时的调解终告结束。下午3时,双方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支付赔偿款后,这场侵权纠纷正式宣告结案,此时距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不过12天。李老板告诉记者,他选择庭前调解,主要是图个方便:如果走正常的开庭程序,即使法院判赔的数字比一万元少,他所搭进的精力也远不止这些。而李老板的代理律师陈地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这段时间代理的第四宗通过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了。

  东莞中院立案庭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该庭今年1至10月调解结案的案件数量共有68宗。其中,自8月1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规定(试行)》正式实施以来,立案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即达到35件。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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