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山清坟果然手下留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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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28位专家的殷殷“谏言”得到主政者的采纳 本报讯记者钟珮璐、通讯员姚瑞英报道:8月7日,本报A1版报道了28位专家当日向市长张广宁递交呼吁书《抢救白云山古墓刻不容缓》一事。近日,这封信转到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们达成共识,对抢救白云山古墓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解决意见。
据了解,市政府6月4日发布《关于全面清理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历史遗留坟墓的通告》后,截至目前,共有5000多户坟主已在白云山清坟办公室办理了清坟登记,4700多穴历史遗留坟墓已经由坟主主动清理。 白云山现有经文物部门确认予以保留的古墓葬(群)共36处。为防止出现有文物、侨务保护价值的古墓被误清的情况,市政园林局与文物、侨务、民政等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意见,采取了以下三个做法:对确认保留的古墓(群)全部设置了明显的标识;对正在申报进行文物鉴别的古墓(群)暂时保留;对无人申报的古墓(群),按文物部门提出的标准,只要符合规模较大、墓主是知名人士、墓葬形式特殊等三类情况之一的也暂时保留,待文物部门鉴定后再决定是否清理。 市政园林局近期正组织白云山管理局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成立有关工作组,配合文物、侨务等部门对全山剩余的7000多穴山坟进行拉网式普查,按照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甄别一批,清理一批”的要求,对符合“规模较大、墓主是知名人士、墓葬形式特殊”等三类情况之一的古墓进行甄别,并造册登记,暂时予以保留;对辛亥革命前的古墓暂缓清拆,待专家认证甄别后再行处理;把确认保留的古墓作为白云山宝贵的历史人文资源予以进一步的保护,条件适合的开发为景点向游人开放。
8月7日本报头版报道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