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实现慈善捐款“留本捐息”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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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1月10日消息(记者章恒)据悉,福建省首次使用“留本捐息”的慈善捐款方式 。今后企业如果想做善举,一次性捐出大笔的慈善款,再也不用考虑会影响企业现金流,增大企业的商业风险了。 据介绍,“留本捐息”是指企业捐出的基金,仍然保留在企业的账户中,企业可根据资金流动的需要进行调整,而保证每年本金3%的利息捐与慈善总会,其资助项目由捐赠方
这种“留本捐息”建立的1.55亿元的慈善冠名基金,已正式启动。今后,这些基金每年将为慈善总会提供善款422万元,帮助困难群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