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 230人获刑事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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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朱玉、刘晓莉)记者10日从卫生部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据了解,2005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安排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了一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分析已查结的396件案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案件主要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卫生材料采购方面,占案件总数的89.9%;案件涉及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医疗机构的领导人、行政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还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商业贿赂行为较为隐蔽,方式和手段多样;在招标采购、基建维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较大。 此外,10日,卫生部还通报了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其中典型案件有5件。 这5大典型案件是: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某某及其配偶危某某受贿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余某某受贿贪污案;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邱某某和该院设备科原科长康某某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徐某某受贿案;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