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否决任命“检察总长” 指陈水扁无资格任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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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2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由陈水扁所提名的台“检察总长”同意权案,国民党43位“立委”提出异议,强调陈水扁“自身有问题”,没有资格任命“检察总长”。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检察总长”同意权案,包括李永萍在内的43位国民党“立委”提出异议后,台“立法院会”裁示,全案退回“程序委员会”。
李永萍表示,该案“付委”事先并未征询国亲两党“立法院”党团成员意见,上午召开动员早餐会,她发现有不少成员跟她有相同意见,都不认为此时是讨论台“检察总长”的好时机,因此,以个人提案方式提出异议。 李永萍指出,“公务机要费”案仍在“司法”审判中,陈水扁也暂时被认定有贪污罪嫌,她们不能接受有问题的领导人任命领导检察体系的“检察总长”。 至于何时才是审查时机,李永萍强调,陈水扁已承诺一审判决吴淑珍若有罪就下台,她们也愿意以相同标准,一审判决吴淑珍若无罪,就放行该案。(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