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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促进和谐 构建和谐新江苏的民政指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优先规划安排,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民政工作。近年来,出台
了一系列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听取民政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到民政工作一线,查核灾情、指导救灾,慰问困难群众、走访慰问部队官兵等等,为江苏民政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民政事业保持快速、有序、健康发展,为促进江苏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由一系列具体化的指标体系构成的。这个指标体系不仅仅是反映物质生活方面的情况,而且涵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需要将感性的群众生活与严谨科学的指标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民政工作在这一指标体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民政指数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其建设程度,有一定的向度性指示作用。

  一、社会发展中的“公平指数”

  促进社会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和谐共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仍有一部分群众因各种原因在生活方面还存在困难。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各类困难群众350万多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7%。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2.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03.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23.23万人,正常年景因受灾需要救济的灾民约100多万人,特困职工6万多人,在校贫困家庭学生约80万人。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实践党的“执政为民”宗旨、关心群众疾苦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城乡低保已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城市低保工作。经过9年的努力,城市低保工作各项制度得到建立健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操作管理渐趋规范。目前,我省城市保障人数占城镇人口的1.3%。全省(含县级)平均保障标准218元。在保障资金方面,各地均将低保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8600万元。目前,我省月人均补差水平由初期的60元提高到目前的98.4元。

  农村低保工作。去年二季度,我省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目前,全省农村保障人数约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3%。人均年保障标准在720-3600元之间,人均月补差水平为41元。省财政加大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资金补助力度。今年,省补资金提高到了2.1亿元。

  (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目前,我省五保对象已全部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2274元,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1521元。全省五保供养经费基本上都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在敬老院建设方面,去年起,我省启动了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关爱工程”。省财政增列了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33亿元,新增床位3.06万余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45%,比前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今年省财政投入1.5亿元,计划新增床位2.75万张,预计到年底,全省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可达55%左右。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目前,我省已在36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主要是采取设立定点医院,以就医优惠减免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今年全省各级加大了试点预算投入,共安排救助资金5415万元,其中省本级500万元。到目前,共救助城市低保患者7.56万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2024万元。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我省已着手建立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截至去年底,全省所有含农业人口的95个县(市、区)均已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全省已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100万元。到目前,全省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453万元,救助人数3.46万人。一个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农村医疗保障机制在我省已初步形成。

  (四)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省是一个灾害频发省份。为了加强救灾工作,我们从3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首先,切实加强了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出台了救灾应急预案。其次,进一步强化了灾害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建立了部门间应对灾害的联动工作机制。第三,进一步提高了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能力,我省基本能够确保灾民在受灾24小时内,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洁净的水喝、有病能医等基本需求,并能确保不出现因灾外出乞讨现象。

  今年以来,我省已经发生了9个批次的自然灾害,损失较为严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赶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指挥抗灾救灾工作,省长办公会议还专门研究了救灾工作,安排救灾专项资金。目前,4500万元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已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五)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已初步完成。城市针对困难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制度正在逐步实施。经与省教育厅共同努力,教育救助的相关文件已经出台,苏州、南京等地通过发放教育救助券的救助形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针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全省各地救助管理站结合实际及时转变观念,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每年的救助人数在4万人左右。

  二、物质生活中的“质量指数”

  在社区服务方面。作为全国社区服务发源地之一,近年来,我省社区服务业基本实现了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的转变,从公益服务型向公益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的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转变。目前,全省55%以上的县(市、区)、95%以上的街道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了“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共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站)5800多个,面积70多万平方米,社区服务网点13万个。据统计,全省5311个社区中92%的社区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00%的社区建有劳动保障站,92%的社区建有警务室,70%的社区建有卫生服务站(点),96%的社区建有活动室,82%的社区建有图书室,80%的社区建有市民学校,20%的社区建立了慈善超市、扶贫超市、爱心超市等扶贫帮困载体。

  此外,社区信息化服务稳步推进。目前,85%的社区配置了电脑及应用软件,500多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网站(网页),9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热线,2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区、街、居三级纵向联网,南京、徐州、常州等市已初步建立了市级统一联网服务,苏州、无锡、盐城等市的很多地方为市民开通了2858(你帮我帮)、“440”(事事灵、时时灵)等求助热线,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逐步增强了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

  与此同时,江苏的社区建设已由城市单一推进走上了城乡共同发展的社区建设“和谐”之路。全省1129个乡镇普遍建立了社区,50%以上的乡镇建有社区服务中心,17885个村中60%以上的村建有社区卫生、农资供销等服务站(点),建立了镇村各类社区服务中心(站)2580多个,为村镇居民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服务,构建起了涵盖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服务项目的网络平台,成为了江苏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以老年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到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办社会福利院96家,拥有床位1.6万张;建成集体办福利机构89家,民办福利机构193家,乡镇敬老院1764家,拥有床位11万张。成功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投入资金7.3亿元,建成老年福利设施1109个。建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48家,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家。

  社会福利服务功能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逐步设立为社区、农村精神病人提供康复咨询、诊疗的工疗站,形成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康复网络,覆盖人口达5100万人;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26777个,为特困群体提供综合福利服务的社区服务设施24376个,其中设有敬老室1058个,老年活动站4537个,老年人寄托所270个,老年人康复站437个,老年大学(分校)667个,提供居家福利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5651个,安装了孤老救助门铃(电话)2664部,家庭病床1370张。

  三、精神生活中的“文明指数”

  慈善意识深入人心。去年,省慈善总会正式成立,共募集创始基金1.41亿元。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75个县(市、区)成立了慈善机构,募集慈善基金已超过18亿元。在安老、扶幼、助学、救难、济贫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各地还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社会捐助制度逐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全面展开,形成了覆盖全省城区、方便城市居民捐助的接收工作网络。目前,我省有956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和近400家“慈善超市”,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地就近经常性地接收帮助。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特殊作用。通过培育慈善意识,开发慈善资源,发展慈善项目,整合发展慈善事业的各种力量,在全社会营造了广大民众、社会各界热情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使贫有所济、灾有所救、难有所帮、残有所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敬老养老蔚然成风。我省自1986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了13年,是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的省份。2005年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117万,占户籍人口的15%。为了使每一位老人能安度晚年,近年来,全省广泛开展了“孝心进社区工程”和“孝心进乡村”等主题教育活动。“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历史,关爱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努力使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苏州、无锡、南京等市明确凡民资举办养老机构的,政府根据床位数给予补贴,这一民办公助的创新做法,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全省各地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都开办了老年人文化专题节目。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丧葬习俗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不断规范。全省火化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散葬散埋、乱葬乱埋得到有效控制,节约了土地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殡葬改革宣传形式多样,厚养薄葬的理念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广泛养成。尤其是宿迁市共成立移风易俗理事组织1513个,有效地刹住了红白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倡导了文明新风。目前,我省殡葬改革的重点是积极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大力倡导江葬、海葬、树葬等文明葬法。

  四、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指数”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深入开展了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居民)自治活动。在社区建设方面开展了新型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省居委会由“十五”初的6799个调整为5349个,涌现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社区建设示范典型。深入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全省有12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成功组织了第六、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省90%以上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95%以上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满意率达到80%。

  保障公民结社自由,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发展了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社团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民间组织发展的宏观调控重点转向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进民间组织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团体12974个。

  五、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协同指数”

  双拥工作方面。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深入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到目前,全省共有“全国双拥模范城”14个,“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91个。通过不断创新的双拥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军政军民鱼水情谊。

  优抚工作方面。我省是优抚大省,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5万多人,近年来,通过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基本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问题。通过多种创新举措,医疗难问题也初步得到解决。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面。近几年,我省每年接收退役士兵4万多人,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8%,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76%,全省农村退役士兵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率达85%。接收安置军休干部近1万人,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逐步深化。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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