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郑州市一校长被拘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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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54 辽沈晚报 | |||||||||
11月7日上午,地处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立才实验学校的校长、法人代表孙银峰因拒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且不履行郑州高新区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被依法拘传。对拒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这在郑州市还是第一例。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处负责人介绍,立才实验学校是郑州市第一个被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纳入本批次强制执法的单位还有8家。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晓炳介绍,传唤学校法人代表是为了核实情况,要求学校做出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建立公积金账户,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还要对学校罚款3万元。如果学校拒不配合,仍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法院会通过银行强制执行,划拨有关款项,同时对法人代表处以1日至15日的司法拘留。 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