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名医卫官员商业贿赂受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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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1:03 新京报 | |||||||||
卫生部通报自2005年8月以来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情况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罚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卫生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自2005年以来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情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分析案件呈几个特点:一是案件主要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卫生材料采购方面,占案件总数的89.9%.二是案件涉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医疗机构的领导干部等,还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的干部。三是商业贿赂行为较为隐蔽,方式和手段多样。四是在招标采购、基建维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较大。 ■相关新闻 医院后年院务全部公开 医院有责任每日向患者报告治疗花费,并为患者提供病历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今后,患者住院治疗有权利要求医院每日通报治疗费用,并从医院复印病例。 昨天,卫生部新闻通报近日向全国各地医疗机构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08年底前,各级各类医院全部向患者、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实现院务公开。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医院院务公开包括:各医院要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要将具体病例诊治的收费信息向患者公开,为门诊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制服务。 卫生部强调,在院务公开中,如有故意弄虚作假、欺瞒群众的,一经查实,卫生行政部门须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某及其配偶危某受贿案;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余某受贿贪污案; ●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邱某和该院设备科原科长康某受贿案; ●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徐某受贿案; ●重庆市二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