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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古城危房整治办法有望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1:4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 “批一层、建两层;批两层、建三层”,危房翻建过程中,泉州不少市民违法加盖,但合法面积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以后这种情况就要改变了,有关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证。

  昨天,记者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的“古城私有危房整治设计讨论会”上了解到,由泉州市规划、建设、执法、国土、房管、文物6部门联合下发的《泉州古城私有危房整治实施办法》有望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街道统一鉴定申请

  7个步骤看清楚

  整治项目的鉴定、审批、施工及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已经出台,与以前相比有了不少变化,市民要看清楚相关步骤。但积压件,部门将采取特事特办,业主可以不经过街道办事处,直接前往审批窗口办理。

  步骤一: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危房进行摸底,组织危房业主向市危房鉴定机构提出危房鉴定申请。

  步骤二: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业主持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实测图等有关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私有危房整治审批窗口申请领取《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规划设计通知单》,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

  步骤三:街道办事处分期分批统一组织报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后,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召集建设、消防、文物(涉及文物保护的)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核发基础放样红线图。

  步骤四:基础完工后向市规划信息中心和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申请核样。

  步骤五: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按规定向市城乡规划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业主还要按规划要求制作《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

  步骤六:业主建筑施工。业主同时接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监督。街道办事处、规划局配合。

  步骤七:市城乡规划局(联合执法局)组织规划竣工验收。

  房屋设计分3类

  多留绿地奖一层

  危房整治业主持市城乡规划局发放的《规划设计通知单》,按规划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

  市政府确定了3家对古城保护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分别是泉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泉州市建筑设计院。

  设计具体要求也根据房屋位于古城内的核心保护区、风貌保护地段、风貌整治区三个区域标准不同。风貌整治区占面积最大,原则上按二层审批,二层限高7m(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具有合法产权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原则上按三层审批,三层限高10m(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

  个别一、二层房屋占地面积较大,整治后建筑密度降低,业主能按规划要求留出更多绿地、建筑间距、道路退让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按照景观要求,可酌情奖励建筑面积建设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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