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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外文广告需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2: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旅游景点英文标识不全、路名翻译标准不一、企业英文名称千奇百怪……从即日起,有关部门将联合审查纠正此类现象。昨天,我市召开路标牌、广告牌、指示牌外文规范工作会议,预计年前全市外文标识将一一过筛。

  会议确定,由市外事办推荐一定数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将企业外文名称及广告翻译审核作为一项公益性业务,只收取成本费,降低企业负担。而企业在申报外文名称及外文
广告时,需出具权威翻译机构的翻译准确认定书。 同时,工作小组将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协商,拟通过行政立法,将企业外文名称认定纳入到行政许可的范围内,更加有利于树立青岛国际化的城市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仅就道路英文标识而言,就存在多种不规范情况。如在新浦路与香港中路交界处的道路指示牌上,“香港中路”被翻译为“HONGKONGZHONG RD”,紧随其下的“香港东路”则被译为“HONGKONG(E)RD”,而就在十几米外的香港中路的道路指示牌上,“香港西路”被译为“WESTHONGKONG RD”。(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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