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快去了结摄像纠违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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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2:28 重庆晨报 | |||||||||
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本报讯(记者谢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从昨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如果你名下有摄像纠违罚单,请务必在本月底前缴纳罚款,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从10月起,我市对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原计划,应该在10月底,清理完积压的摄像纠违罚单。然而,目前尚有大量摄像纠违罚单无人“认领”。为了给交通违法行为人留下充足的时间,市政府决定,将缴纳罚款的最后期限,延长至11月底。 此外,在2007年春运前,全市所有9座以上客运车辆,必需安装ABS系统(刹车防抱死系统),经机动车安全检测线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4吨以上货车要安装尾部防撞装置。否则,公安交管部门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或年度检验。 我市所有公交营运车辆和公路客运车辆,在11月底前,都至少要在车厢内的两处醒目位置,喷涂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电话,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交通违法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核实。查证属实的,将敦促企业及时兑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