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试点收取卡拉OK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3:09 深圳商报

  广州试点收取卡拉OK版权费

  每间包房每天12元

  【本报广州11月10日电】备受各方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以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的形式终于尘埃落定:每间包房每天12元。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广州市版权局有关人
士今天表示,已经收到了国家关于这项收费的执行办法和严密规章。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于卡拉OK收费,基本采用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代办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也都采取委托各地的市场组织(例如公司、文化机构等)来代理收费,因此广州市版权局作为行政部门不会直接介入他们的业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