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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车赶早别赶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3: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交车赶早别赶晚

  本报讯(记者朱峰)11月10日,是沈阳市残疾人代步三轮摩托车置换的第一天,有166名车主主动来交车。他们得到了车辆折旧净值100%%的补偿,现金一周内可兑现。

   在对全市残疾人代步三轮车进行置换前,有关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经过统
计,目前沈阳市有残联发放标识的残疾人代步车524台。这些车主的名单都在各区三轮车整治办的掌握之中。从昨天开始,各区由区政府、交通、物价、残联、财政、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置换组都开始运转。

  记者从铁西区了解到,因为提前运作,铁西区的307辆营运车已经置换了62台,完成了置换20%%的任务。

  此外,该区94台代步车已经置换了42台。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铁西区在资金补偿、低保、就业等方面尽量满足车主的要求。在车主交车时由街道办事处人员陪同,并派车将车主送回家。

  此外,大东区上交了26辆营运车,36辆代步车。当日,全市共置换残疾人代步车166台。

  当日上午10点,记者在大东区置换点看到,50多岁的肖先生是第一个来交车的。他的车是去年花4300元买的,折旧10%%加上磨损评估,可以得到补偿近4000元。

  刚办完置换手续,肖先生当场就选定了一款价值4980元的新车代步。

  残疾人王先生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交车。王先生的车是花4600多元买的,每年折旧10%%,余下70%%,再除去发动机、车身、车架、电器、轮胎等部件的折旧,最终的评估金额为2900元。他告诉记者,他打算用置换的补偿金和政府贴息的5000元小额贷款,当本钱创业做买卖。

  市三轮车整治办再次提醒残疾人代步三轮车车主,置换时间的早晚,所得到的补偿也不同———

  在11月10日到25日期间置换的,按车辆折旧后净值的100%进行补偿;

  在11月26日到12月5日期间置换的,按照车辆折旧后净值的70%进行补偿;

  在12月6日到15日期间置换的,按照车辆折旧后的40%补偿。

  置换工作将在12月15日前完成,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524台代步车辆的临时标识将全部作废,路面上发现无标识代步车辆搞营运的要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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