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陆续提高部分社会保障对象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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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3: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许志峰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统一部署,抓紧落实国家提高社会保障对象待遇水平的政策。今年9月,财政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尽快落实社会保障对象待遇调整政策的紧急通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将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对象手中。
——积极落实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各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安排、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落实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据统计,截至目前,25个省份已将调标资金全部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手中,其余6个省份正在组织发放。 ——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各地民政、财政部门精心设计工作方案,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并注意拉开其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之间的距离。同时,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探索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下达了调标资金。 ——适当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为落实好这项政策,在中央财政调标基础上,各地还适当提高了本地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并安排了补助资金。截至目前,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下达了调标资金,其余9个省份正在陆续下达。另外,还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各地陆续下达了调标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