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24日第三次表决罢免陈水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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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4:12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陈斌华) 台湾“立法院”10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经过两轮表决,通过将中国国民党和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所提的第三次罢免陈水扁案交付院会处理,“三罢案”将于11月24日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如果“立法院”通过“三罢案”,将再举行“公民投票”,由台湾地区选民来决定是否支持罢免陈水扁。 鉴于陈水扁夫妇被台湾检方认定涉嫌贪污、伪造文书,国、亲两党携手提出“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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