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将陈水扁子女列为贪污共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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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4:12 浙江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台北消息:台湾检方日前称,仍在调查陈水扁子女及女婿等3人是否在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中涉嫌伪证等罪,将来不排除视调查结果将他们同列“贪污共犯”追加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在台湾检方对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过程中,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等3人应讯时,都说受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所托,先代
在“机要费”的核销单据中,陈水扁夫妇无法清楚交代共89张发票、262万余元(新台币,下同)消费金额的流向,其中包括吴淑珍所购买的一枚价值132万元的钻戒、陈致中购买的名车杂志、陈幸妤买的婴儿床护垫以及赵建铭享用日本料理的消费记录等。台湾检方指出,陈水扁子女及女婿可能与吴淑珍一样,是将“机要费”公款私用的实际获利人。 此外,据报道吴淑珍过去曾6次漏报财产,因违反关于公务人员申报财产的有关规定而被罚款44万元。2004年、2005年她的珠宝申报不实,至今还在等待裁罚。而今她又在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中被查出2枚未经申报的钻戒,台湾有关财产申报处人员称:“这一次罚款绝不手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