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米抓住11名乱扔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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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5: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一乱扔垃圾者被处罚■记者张毅摄 晨报讯(记者张毅)“钱给你,名字就别写了。”女子丢下钱,转身就想走。
这并不是个例。昨日,沈阳市“文明出行看手中”集中执罚行动全面展开,122名乱丢垃圾的市民被处罚。 300米内11名市民北行被罚 当日10时许,29辆“整治乱扔垃圾车辆”从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大院内出发,兵分五路前往各城区内检查。 在皇姑区北行农贸市场附近,一名男子顺手将烟头扔在了地上,立刻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随后,男子在处罚发票上写上了名字,并缴纳了10元钱的罚金。 在300多米的路段内,就有11名市民因为乱扔烟头等垃圾被现场查获,而这仅仅是在10分钟内发生的。 在当天的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共在十大重点地区处罚了122人的违规行为。 违规害臊交了罚款不愿写名 同样在北行农贸市场附近,一名女子将孩子吃完的肉串棍随手扔在了地上。 “钱给你,别记名了。”这名女子在被执法人员查获后,掏出10元钱转身要走。 “请您按照程序办事,处罚需要给予罚单和通知书。”在执法人员的再三要求下,女子无奈地在处罚单名字处写上了名字。 来自沈阳市城管局的调查数据表明,部分电影厅内,乱扔垃圾的市民达到了90%以上。在中街、太原街等商业区内,每15分钟内就有近4人次乱扔垃圾,普通的广场内每15分钟就有5人次随手扔垃圾。 “然而,在今天的行动中,我们还是看到了希望。”沈阳市环卫处副主任孙玉文说,部分被处罚的市民尽管愿意缴纳罚款,但都不愿意露出名字,这说明市民心中对于乱扔垃圾还是很厌恶的,只是不良习惯在作怪,这可以通过执法行动对其进行纠正。 据了解,整治市民乱扔垃圾行动是“文明出行看手中”系列活动中的一项。 城管执法人员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乱扔垃圾者将被处以最低10元的罚款。沈阳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罚款并不是目的,而是在于纠正市民乱丢垃圾的习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