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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使用费标准敲定 最高12元/包房/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7: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闻晨报》报道 国家版权局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标准中卡拉OK使用费最高为12元/包房/天。

  据国家版权局信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终定论,公告自公布当日起生效。但是何时开始收费,还要视情况而定。该《标准》也指出,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目前
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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