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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原院长吴振汉被判死缓 全家合伙贪赃60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7: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检察日报》报道 北京市二中院9日依法对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吴振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吴振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57万余元,对其子、其妻收受他人钱款550万元事后知晓并接受,共计折合607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大部分退缴。

  院长眼馋千万元拍卖佣金

  吴振汉的堕落要从1995年说起。当时吴振汉担任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这年5月,湖南高院审结长沙市湘财城市信用社诉深圳金北圣投资公司(以下称深圳公司)国债买卖纠纷案,湘财城市信用社获赔1.3724亿元,深圳公司以其所有的“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3、5层还债(评估价1亿多元)。

  “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3、5层进入查封和拍卖程序时,吴振汉已经当上了湖南高院院长。谁都知道这是一块肥肉,吴振汉当然不想放过。

  这时,与吴振汉关系密切的助审员李小平出主意,马上成立一家拍卖公司,让吴妻当幕后老板,其子吴剑雄参与拍卖。吴振汉大喜,将那块“肥肉”交给李小平打理。

  此后3个月,湖南高院又审理了4起诉深圳公司的案件,案值共计4亿元。吴振汉将5件案子全都交给李小平。

  两任院长之子争利曝丑闻

  正当吴振汉暗自得意之时,高院前院长之子詹某也眼红了。詹某通过手段,取得了“深圳大世界商业城”1、2、4、6、7层的拍卖权。为了争夺利益,前后两任院长的儿子开始暗中较劲。

  2000年8月12日,吴剑雄、李小平在北京拍卖了“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3、5层。但是,詹某手中的商业城其他楼层在深圳拍卖时却遇到阻力:竞买者要求整体拍卖,而不是分层拍卖。高院法官不得不去找回北京买主,请其“退货”。北京买主同意在加收一笔手续费后“退货”。湖南高院同意。

  当湖南高院去深圳将商业城整楼卖出时,深圳中院以该商业城存在产权纠纷为由,认定拍卖无效。詹某急了,四处奔走求情。最终,最高法院拿出折衷方案:3、5层拍卖款归湖南高院,其他楼层拍卖款归深圳中院。湖南高院的拍卖款未能如数交给债权人。于是,有人开始举报。2003年12月初,中纪委派出调查组进入湖南,吴振汉腐败窝案于是大白于天下。

  “双规”后供出8名贪官

  吴振汉交代,有人曾经告诉他,如果“深圳大世界商业城”这个事情能够办好,将送他500万。

  在这起案件中,获利的绝非吴振汉一人。因为负责拍卖,前高院院长之子詹某及其找的深圳拍卖公司共得佣金1000多万元。而李小平则获得了860万元佣金。这些钱由李小平和吴振汉的儿子吴剑雄瓜分。

  随着调查的深入,湖南高院经二庭的2名副庭长、执行局1名副局长以及3名执行法官被刑拘。吴振汉也被“双规”。吴振汉将他掌握的情况“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都倒了出来”。

  于是,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晓华很快被“双规”。

  长沙中院副院长,曾审办湖南第一女巨贪蒋艳萍案的“明星法官”唐吉凯也落马了。唐为了能够升到高院去当副院长,曾向吴振汉行贿10多万元。唐的家属苦于找不到合适地点转移唐的数十万元现金,便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现金藏在长沙某超市的寄存柜里,被保安误判为炸弹,竟招来警察。吴振汉又添“卖官”铁证。

  链接:腐败故事写成畅销书

  今年1月,湖南出版的小说《青瓷》成为畅销书。细心的读者发现,书中的故事很像吴振汉受贿窝案,而且,该书作者“浮石”恰好又是因该案受过关押的长沙某拍卖行总经理胡刚。

  记者问胡刚:“有人说《青瓷》写的就是吴振汉一案,是这样的吗?”

  胡刚说:“应该是又有关系又没关系。我并不认识吴振汉,也没和他打过交道,但我是因为他的手下出事,被带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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