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尚未开始实施新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7:37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祖春玲)记者昨天了解到,经过2个多月的筹划,国家版权局日前终于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卡拉OK版权使用费敲定最高12元/包房/天。同时,根据全国不同区域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按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目前该收费只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试点,尚未波及我省卡拉OK业。 对此,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吴安宁处长表示,由于收费标准可依据各地实际情况调
对于未来合肥的收费标准,该人士表示,按照合肥目前的经济水平来说,肯定会低于12元/包房/天。假设按照12元/包房/天的标准来算的话,一个有50间包房的卡拉OK店,每天的成本就将增加600元。当然,这些增加的成本肯定要由消费者买单。 “现在合肥卡拉OK店都有低价时段,这些时段几乎是不赚钱的。如果要交版权费,卡拉OK店肯定会缩减低价时段。”该人士说。 对于合肥卡拉OK业版权具体收费时间,吴处长表示,还要看中音协和音像协与各卡拉OK企业最后协调的情况而定。由于收费主体是权利人,且该项费用属于非行政收费,“因此说不定哪天在给合肥的KTV发过律师函后,代理机构会直接到卡拉OK企业去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