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初见成效外挂车船“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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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8:3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江苏集中治理外挂车辆、船舶活动初见成效,省交通部门昨透露,目前已有不少外挂车船主动“回家”,到当地办理回归手续。 据了解,近年来,外省一些地区通过降低交通规费等方式,吸引了我省部分营运车船落户入籍。车船外挂对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畅通产生了严重冲击,江苏将用一年多的时间,集中治理外挂车辆、船舶,促使外挂车船回原籍登记、上牌。为此,省交通部门在
据介绍,在明年3月31日前,原外挂车船主动转回江苏车籍地、船籍港落户的,将免予补征车船税费差额。(陈 岩 徐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