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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差价竟冒充医药公司无证经营药品者被司法机关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9:28 江南晚报

  本报讯到外地医药公司购药,然后再假借药品销售公司名义,向零售药店兜售药品,仅在无锡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货值就达到近40万元。前天,这名违反药品法的当事人被公安部门拘捕。据悉,这是全市首个因无证经营药品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违法者。

  王某为获取药品利润,从今年4月份起,先到外地医药公司购进药品,到无锡后,冒充本地或外地医药公司的名义,将在外地购进的药品再卖给零售药店。

  这些药品品种达到10余种,都是常用药品。经药监部门查明共向3个零售药店销售,药品货值达到近40万元。由于数额较大,按照规定药监部门将该起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经营药品都需要经营许可证,并要有固定场所,王某为获取利润,私自将这两项必要环节全部省去。在将药品销售给零售药店时还伪造了送货单。对照药品法规定,王某的行为属无证经营药品。市食药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无证经营药品的案件数量较突出,但货值涉及如此大的还是首次。(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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