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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表示尽快公示价格核算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秋玲宋洁)“若按建筑面积计算,实际收费标准为5.6元/平方米•月”,本报昨日刊登了《每平米暖气费为何收8元》一文后,恒信物业公司派人来本报解释,并表示将尽快把价格核算资料对所有住户公示。

  昨日,恒信物业有关负责人刘先生解释说,由他们管理的省建行家属院取暖费收费标准仍与去年相同,为8元/平方米•月,按4个月收取,但采暖面积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并非按建筑面积计算,如果以建筑面积计算,实际收费标准仅为5.6元/平方米•月。另外,我市集中采暖的采暖期为4个月,而他们往年都是根据业主要求提前半个月、延长半个月供暖,实际供暖期近5个月,故采暖费单价相应提高。

  刘先生还出示了一份关于采暖费用核算的通知,表示将尽快把这份情况说明向所有住户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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