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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查土地锁定三大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杨娜)近日,市政府下发《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对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其重点是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

  确保廉租房的土地供应

  通知要求,要在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积极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省、市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和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对本区域能产生重大综合效益的工业产业项目用地,以及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供地。

  保证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保障为原则。要求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据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是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被征地农民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的,不得上报用地项目,这一条将作为土地审批前置条件从严掌握。我市将尽快出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做到“征地同地同价”。

  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将加大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另据了解,今后的土地出让合同不仅将明确规定土地动工开发及竣工时间,还将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分期开工和竣工时间也将明确。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投资开发的,依法撤销建设用地审批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严查农田里“建庄立院”

  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将严格控制增量,重点盘活存量。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确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指标,确定供地数量。对投入产出低、科技含量不高的项目,不予预审;对低于投资强度的,要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也将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目标考评的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在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的清理整顿,严肃查处在承包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庄立院”的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户宅基地面积城市郊区二分、川地(原地)三分和山地(丘陵)四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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