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通知 要求全国医疗机构院务强制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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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0:26 东方今报 | |||||||||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日前透露,卫生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到2008年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在门诊、病房以及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通过院内局域网、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通过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对外公开等。W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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