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十项铁律 百姓买不起房追究市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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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0:54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 9日,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表示,江西各市必须按不低于年度房地产开发指标总量的20%%比例建造经济适用房(不包括拆迁还建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按当地
同时,江西省还提出,各市县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对当年的房地产开发指标实施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要同依法依规审批的经营性用地指标挂钩;住房公积金要向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倾斜;各地政府继续积极有序发展廉租房。 为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江西还将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年年初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责任书,列入全年干部考核内容,并在年底检查验收。 | |||||||||